第(3/3)页 “玉婉,看在豌豆的面儿上,再给我一次机会可好?” “我从前那般混蛋,你往后可以还回来,成吗?” “你就想想咱们儿子需要爹娘在身边陪着长大,想想咱们小时候都没有爹娘在身边,你怕黑,其实,我也怕的。” 此时此刻,我竟有些想不起我因何恨他,许多记忆都如同被抹去一般。 可能是时间带走了伤痛,也可能是夏从武的药起了作用。 但有一个人我不能忘,那便是萧七郎。 他是沈煜弄死的。 这个世界上,在我娘以外,有过两个人送了我真正的光。 一个是杀手营陪我成长的沈烨,一个是匈奴之战中,始终护我周全的萧七郎。 苏墨勉强也算是一个吧。 可惜,他倒霉,被赵喜兰那个大嘴巴给卖了。 若没有赵喜兰的事儿,没有他动沈煜的事儿,我不会怀疑他动了萧七郎,自然也不会给他下毒,我想现下我应是已经嫁给他了。 或许我该感谢赵喜兰,毕竟是她的出现,让我在大漠遇到狼群之后,再次重新审视了我与苏墨的感情。 “玉婉。”沈煜蹲下身子,与我对视,“只这一次机会,我若再犯蠢,你便亲手宰了我。” “烨哥哥。”我有些迷茫道,“杀手营的事,我记得,不过,你我之间的不愉快,我大部分都想不起来了。” “不要再提了,好吗?” “你若想留下小住几日,便随我去府上,若是借了兵便走,我这就让踏雪给你安排。” 沈煜捧起我的脸,凝视着我的双眸,道,“后日是豌豆的生辰,我此番过来,便是想与你一起陪他抓周,我娘说我当年抓了一块印玺,不知他会抓个什么。” “岳母有说你抓了什么吗?” 我摇头道,“爹死后,我便去了杀手营,很少与娘见面,便是见了,也不会提起当年之事。” 说着,我拿开他的手,按着扶手起身,“走吧,豌豆该等急了。” 我刚站直了身子,沈煜便将我拥在怀里,我被他勒得有些透不过气来,大力推了推,他反而更用力了,甚至直接垂头将我的耳垂含在口中。 许久没有碰过男子,我的身体竟然有片刻的僵直。 我颤声道,“烨哥哥,不可,郎中说我不能……” “就让我抱你一会儿,只一会儿可好?” 沈煜的声音低哑,灼热的呼吸喷洒在我的脖颈处,刺激得汗毛根根竖起,竟有那么一刹那,我庆幸他禁锢着我。 因为,我的两条腿在此刻,已然全无力气。 第(3/3)页